关于申报四川省2021年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月4日      阅读:167

经四川省社科联党组批准,四川省2021年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的申报正式启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守正创新做好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为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项目宗旨

普及项目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正确导向和创新意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突出社会科学工作的群众性和可推广性,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提升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科学素养服务。

三、选题方向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总结“十三五”成效、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 “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现代城镇体系建设、法治四川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事关治蜀兴川和长远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文化强省战略实施,大力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巴蜀文化,进一步推进四川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工程实施等方向设计选题。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和编写工作。应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课题不属于社科普及类项目,包括:无社科普及价值的通俗类读物、宣传册、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

2.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申请人承担的省社科项目尚未结项或撤项未满3年。

五、完成时限

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2年(从立项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

六、资助额度

本次课题资助经费暂按每项1.5万元编制预算,具体金额以年度申请预算批准资助额度为准。

七、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纸质版《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6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三)电子版《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3)

八、申报时间

请申报老师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科研部,电子版发送科研部邮箱songchangxin@n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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