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2日      阅读:542

各位老师:

四川省2020年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守正创新做好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为党和国家、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项目宗旨

普及项目应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突出社会科学工作的群众性和可推广性,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提升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科学素养服务。

三、选题方向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加快推进“四向拓展、全域开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文化强省建设、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医药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传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四川历史文化名人创新工程实施等选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与对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科学抗疫防疫,宣传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疏导、排解社会心理压力等疫情防控相关选题。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和编写工作。应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社科管理职能部门,社科管理部门或市(州)社科联(针对各市州单位)推荐并签字盖章,并提供开展项目编写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四)申报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度,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对申请书内容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普及性, 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条件等,要进行认真审核,在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送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并对立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经费监督管理。

(五)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写作专长、学科优势和学科特点,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和社会需要,自己拟定选题,避免低水平重复。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课题不属于社科普及类项目,包括:无社科普及价值的通俗类读物、宣传册、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

2.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申请人承担的省社科项目尚未结项或撤项未满3年。

五、完成时限

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2年(从立项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

六、资助额度

参照2019年度普及项目资助额度(每项1.5万元)拨付项目经费。申请人应科学编制预算,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七、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限

(一)纸质版《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纸质版《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一式6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三)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科研部邮箱(songchangxin@nsu.edu.cn)请申请老师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12日前统一提交到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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