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年1月17日      阅读:1249

各位老师好:

为推动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现对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1.学院各类纵向项目申报,申报人应提交申报材料(完整的电子版和签字后的纸质版)以及汇总表电子版到相应的院级研究所,由院级研究所汇总后统一推荐申报材料到科研部,科研部不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2.为规范科研项目统计和管理,各类科研项目相关文件(如项目申请书、项目合同书等)若需要盖学院公章,须先提交到科研部,由科研部统一拿到院办盖公章,不允许申报人自行拿到院办盖公章。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9年1月17日

Copyright © 2002-2023 成都东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
邮编:611844
蜀ICP备12011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