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四川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度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7日      阅读:603

各位老师: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成都教育改革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课题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5-1万元(研究期限为1-3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1-0.3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自筹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

课题项目数依据申报情况经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确定。重点课题的成果有需要出版前,经主研人员申报、学术委员会评审,确认研究成果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后,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给予出版资助(资助金额根据评审确定,研究成果统一加印标识出版)。

以下情况不能申报:以相近方向已申报省规划项目或教育厅项目者,已取得省教育厅及省社科联社科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级)的同行专家推荐。鼓励35岁以下青年研究人员积极申报。

申请自筹项目的负责人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结题要求

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

重点课题要求成果为专著或至少两篇核心期刊,其中至少一篇来源于CSSCI/SSCI收录文章。凡成果形式为专著者,原则上应为公开出版物(出版时须注明获得本中心立项或支持),因经费等原因,尚未公开出版者,需提交书稿一式三份,由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方可结题。一般课题要求成果为论文和研究报告,结题要求至少一篇核心期刊文章,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应附成果使用部门有效证明材料。自筹课题要求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题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一篇文章,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应附成果使用部门有效证明材料。本年度以学校校本研究形成的案例研究报告没有公开发表可申请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结题。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成都教育改革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证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5月9日截止,申报人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式6份,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报送科研部,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科研部邮箱 songchangxin@n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顺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思政部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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